嘿,我也将其发布为单独的主题。已实现。
我收到电子前沿基金会(EFF)的定期电子邮件。
美国国会面前有一项法案,在详细阅读中说,如果有人"claims"侵犯版权,新法律只会给我们一个短暂的回应窗口,然后受到30,000美元的罚款。那就是你和我,就是我们当中任何人发布在任何地方制作和发布的模因或视频,包括社交媒体景点。
这将影响我们所有人
您也可以访问eff网站以了解更多信息。
//act.eff.org/action/tell-congress-don-t-let-a-quasi-court-bankrupt-internet-users-a9e11873-62f9-4fa1-a05e-675474e095e5以下是电子邮件的文本: 三张堆叠的钞票,中间标有10,000,带有版权符号
在版权声明领域,我们正处于关键时刻。显然,正在考虑将“小索赔执行法中的版权替代法”(CASE法)纳入下周的支出法案。那是“必须通过”的立法,换句话说,对政府职能至关重要的立法,因此与政府有关的任何事情,无论是否与支出有关,都有很大的机会成为法律。 《 CASE法案》可能意味着互联网用户因共享模因或制作视频而面临30,000美元的罚款。它在必须通过的立法中没有地位。
采取行动
站起来在线发表免费言论
CASE法据称是对复杂的在线版权侵权问题的简单解决。实际上,它创建了一个晦涩,迷宫的系统,大型厂商很容易找到出路。版权局新成立的“版权索赔委员会”将有权对任何被指控侵犯版权的人处以高额罚款。唯一的出路是在有限的时间内以非常具体的方式对版权局作出回应。普通的互联网用户,那些负担不起“小额钱债”委员会可以迫使您付款的30,000美元的人,将是最有可能在洗牌中迷路的人。
The CASE Act doesn’t create a small-claims court, which might a least have some hard-fought 对于 protections 对于 free expression built in. Instead, 要求 under the CASE Act would be heard by neither judges 要么 juries, just “claims officers.” And CASE limits appeals, so you may be stuck with whatever penalty the “claims board” decides you owe.
CASE Act的早期版本全部失败。这个版本并不是一个改进,国会对我们中受CASE影响最大的那些人还没有听到足够的信息:经常的日常互联网用户最终可能要欠数千美元。资源丰富的大型参与者不会受到影响,因为他们将有资源来跟踪通知并选择退出。
我们怎么知道该法案对没有这些资源的人们的影响尚未被了解?一方面,佐治亚州的道格·柯林斯代表在公开听证会上说,任何损害赔偿上限不超过30,000美元的索赔都“确实很小”。当然,对于许多人-通常是没有律师帮助他们及时退出的同一个人-支付这些赔偿金将是毁灭性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求您今天花一些时间打电话给您的代表,并告诉您的代表该法案确实有多危险,并且没有一个完全不相关的“必须通过”支出法案会掩盖任何地方。
告诉国会,像这样的法案没有地方被添加到任何支出法案中。它必须根据自身的优点而上升或下降,并且有人会受到伤害,并且反对这项法案。
谢谢,
凯瑟琳·特伦达科斯塔
活动团队|电子前沿基金会